轉發(fā)關于修改完善《黃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試點實施辦法(試行)》文件
2024-11-13
瀏覽量:157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各招標單位:
經(jīng)研究,現(xiàn)對《黃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試點實施辦法(試行)》(黃公管〔2024〕1號)文件中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完善。
一、文件中“中標候選人”一律改為“定標候選人”。
二、文件中第二條修改為“評定分離是將評標程序分為評標和定標兩個階段。評標階段,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辦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并向招標人推薦一定數(shù)量排序的定標候選人。定標階段,定標委員會按照定標規(guī)則,在定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三、文件中第四條第(一)款修改為“評標階段由評標委員會評審,向招標人推薦定標候選人。定標候選人應當不超過3個,并標明排序”。
請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修改意見,抓好落實。
黃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 黃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黃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4日
原文鏈接:黃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uangshan.gov.cn/017/017003/20241104/784333ee-0b8c-499c-82a9-21dc93fafa10.html